3. 特许国际船务企业
与船务企业计划相似,特许国际船务企业公司来自新加坡以外船运所得享有税收豁免,但这些船只包括非新加坡注册船只。另外,此税收豁免也适用于特许国际船务企业在新加坡获得的特许分公司和关系企业的合格红利。
4. 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
意识到跨国公司在国际外汇和资本市场从事财务和风险管理活动以对冲它们的金融风险时所带来的高附加值,此奖励旨在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和拓展在新加坡的这类经营。在此奖励下,设立在新加坡的金融和财务中心的下列收入将可按10%的优惠税率缴税: 外汇交易所得、岸外投资所得以及对相关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得。
税收减免将个案审批,为期5至10年,以期末考核为准。
七、 企业注册及有关条例(Rules & Regulations)
1. 在新加坡一般来说可以注册三类企业:企业商行(独资或合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 or Partnerships)、公司(Company)、国外公司的分支机构(Branches of Foreign Company)。
2. 建立企业之前,必须在下列几种形式中取得新加坡有限公司与商业注册局(Registry of Companies & Businesses 简称RCB)的审核与批准:
(1)企业商行的名称目的的批准表(表格A),这个表格与注册表格(表格B)同时呈交,当局一天内将处理该申请并给予答复; (2)公司名称的批准和保留申请(表格14)。每个名称申请费用为15新元,大约需要4天时间进行处理并给予答复; (3)外国公司名称的批准和保留的申请(表格1 4 B)。每个名称申请费用15新元,大约得花4天时间处理并给以答复。
3. 申请人必须负责确保提出的名称不能是:与新加坡国内的其他企业名称相似或相同; 他人的商标和专利;猥亵的;不合需要的。
主管机构对名称的选择不提供任何建议。若企业因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而引起法律纠纷时,主管部门不提供保护。主管机构提供名称查询服务,申请人选择名称(只能以英文名称为准)之前可以在该部门查询及参阅新加坡英文电话簿内的企业名录。申请人必须明白的是,在新加坡注册名称的使用并不专有的。例如申请人不能因自己的注册名称中有“International”,而要求独家使用该词。
八、建立企业商行(Business)
1. 建立企业商行。商行是根据企业注册法令(Business Registration Act,1973)来注册,整个过程需要24小时。注册时必须填写名称批准表格(表格A)及注册商行表格(表格B),同时须缴交15新元的手续费。这两种表格由主管当局免费提供。注册批准后,当局将发给申请人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以后逐年更换新证,每年的费用为25新元。个人企业常以这种形式来经营业务。
2. 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那么他必须任命一名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在新加坡持有就业准证者(Employment Pass Holder)为经理。
九、组建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
1. 组建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令(Company Act 1973)来注册。95%的这种申请需要大约5天时间审批后才发给营业证。申请注册时必须填写下列文件:
(1)建立这个项目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以及申请公司的内部法规; (2)遵守法规的宣言(表格6); (3)身份证明(表格7); (4)注册办公室的情况和开始营业时间的记录(表格44); (5)公司法条例:每个公司必须至少有二名董事。其中一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新加坡就业准证持有者; (6)每个公司须有一名自然人任秘书,其大部分时间居住在新加坡; (7)公司在成立后三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家会计公司负责该公司的常年审计工作。每份文件的填写费用为10新元。注册费用根据该公司的批准股份资本缴交而定,若是批准的股份资本为100000(十万)新元,注册费为1200(一千二百)新元。因准备和填写这些文件的工作技术性高,最好从本地的律师馆或会计师事务所找专职人员来协助处理。 |